设计依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住宅平面图、设计要求及其它技术数据,按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的新风量(住宅等活动人数较为确定的场所)或每小时室内换气0.6~1.5次的换气频率(活动人数不确定的室内场所)配置新风系统器材和管道,并以此进行住宅新风系统方案设计。如建设单位有进一步要求,可在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设计原则:
1.通风风量:以满足在日常生活中人体所需新鲜空气量为最小新风量。国家标准为30立方米/人/小时的新风量设计。如一个120平的三室两卫一厅的房子,居住人数为四人,根据这个计算出住宅新风量是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的:
(1)卧室:2*30+30+30=120立方米/小时(其中一间卧室住两人、另外两间各住一人)
(2)卫生间:30+30=60立方米/小时
(3)客厅:4*30=120立方米/小时(考虑到四个人同时在客厅的情况)
(4)另外餐厅的新风量与客厅相同为120立方米/小时风量(但一般考虑到二者一般是相通的,餐厅的面积也较小,二者也可合并在一起,总新风量比120稍微增加即可。
(5)厨房的新风量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大概估计几十立方米即可。
以上的新风量相加形成了一个住宅的总的新风量标准要求,所以像这样的普通住宅新风量在300-500立方米/小时之间是最合适的,这也正是奥特思普新风系统大多数机型新风量设置在这个区间的原因。
2.通风路径:新鲜空气从卧室、客厅进入室内,原室内空气从卫生间排出,既率先排出室内最污浊的陈旧空气,又使引入的新鲜空气能时刻充盈于房间的各个角落。
3.通风效果:每个卧室及客厅均装设进风口,以保证通风换气效果;装设了排风口的卫生间,可免装通风效果极差的排气扇。
4. 通风时间:系统可长期持续不断地运行,以保证通风的连续性(弗瑞斯新风主机24小时运行,寿命可达十年以上)
5. 观感设计:除外形精巧的进风口和排风口外,系统其它设施均设计在厨房、卫生间的吊顶内,以保证系统良好的观感。无吊顶的房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其他设计方法及可选配件确保达到即有效通风又不影响装修美观的目的
6. 便于控制:系统采用2路或3路调速开关进行控制,根据不同时段及需求调整新风量,能有效的达到节能与通风的最佳结合点。 |